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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铜冠矿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2-2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铜陵
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矿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铜冠矿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4 年 2 月 6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4 年 9 月 6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9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
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4]1234 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26.67 万股(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3 元,共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29.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252.94 万元(不含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976.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2024]230Z0085 号《验资报告》及
容诚验字[2024]230Z011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住房建筑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投入进
序                              实施                        累计投入募集资
                项目                   划投资总额(调                         (%)
号                              主体                            金金额②
                                         整后)①                             ③=②/①
      矿山工程施工和采矿设备    铜冠
1                                               12,000.00           185.47       1.55%
      购置项目                  矿建
      补充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
                                铜冠
2     运营管理业务运营资金项                     6,976.54          1,492.08     21.39%
                                矿建
      目
      矿山工程新技术研发中心    铜冠
3                                                4,000.00              0.00      0.00%
      建设项目                  矿建
                 合计                           22,976.54          1,677.55      7.30%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序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号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 185778237036                             118,145,314.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2                                 34050166880800001253                   40,000,000.00
     住房建筑业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3                                 1308020029200350939                    58,336,157.06
     百大支行

               合计                         -                            216,481,471.36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
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矿山
工程施工和采矿设备购置项目、矿山工程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于决议有效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在
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决议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
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
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
全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
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刚                   徐衡平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