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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科拜尔: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920066            证券简称:科拜尔            公告编号:2024-110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

                               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姜之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0.1167%,同时通过公司
股东合肥科之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之杰”)控制公司 1.6177%
股份的表决权,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宝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通过科之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45%,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姜之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0.1167%,同时通过科之
杰控制公司 1.6177%股份的表决权,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杰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通过科之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80%,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婉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通过科之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45%,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徐丽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通过科之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45%,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
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
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一)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查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
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
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聘任姜之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杰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陈婉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徐丽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将上
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徐丽芳女士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
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
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聘任徐丽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
决议》;
    2.《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
    3.《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合肥科拜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