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2025-01-18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
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为亏损
11,000 万元至 16,5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9,000 万元至
13,5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9,000 万元至 13,500 万元,且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8,0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深圳
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请
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出现《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
于该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