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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1-14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未使用回购股
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本次注销手续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133,7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1,133,700 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销的公告》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上述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均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
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之
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 1
号楼 30 楼。
    3、申报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4、联系人:杨晓芬
    5、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6、指定传真:0571-85286821
    7、邮政编码:310052
    8、电子邮箱:jygf@jysn.com
    9、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