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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04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3 日 9:15 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 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韩东丰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数 代 表 占 公 人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有 人      代表股份数 占 公 司 有
     股 份 司 有 数   量                         表决权股 数      量         表决权股
     数量   表 决                                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权 股                                比例                        比例
            份 总
            数 的
            比例
   0      0   0% 168 172,507,447                20.5579% 168 172,507,447 20.557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
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72,507,447 171,512,037 99.4230%                380,310 0.2205%        615,100 0.35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3,670,311    2,674,901 72.8794%            380,310 10.3618%       615,100 16.758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72,507,447 172,087,837 99.7568%                380,210 0.2204%         39,400 0.0228%
       3、审议通过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72,507,447 172,088,337 99.7570%                376,010 0.2180%         43,100 0.0250%
       4、审议通过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2
   172,507,447 172,087,037 99.7563%             376,010 0.2180%         44,400 0.0257%
    5、审议通过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72,507,447 172,087,237 99.7564%             376,010 0.2180%         44,200 0.0256%
    6、无关联股东参与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航新大洲航空制
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72,507,447 171,046,437 99.1531%             858,510 0.4977%        602,500 0.34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3,670,311   2,209,301 60.1938%           858,510 23.3907%        602,500 16.4155%
    上述提案 1、提案 6 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上述提案 2、提案 3、提案 4、提案 5 为特别决议事
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本次提案 1、提案 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莱律师、严苑榕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提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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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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