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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洲A:关于取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5-01-15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04),公司将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解决上年度审计报告保留
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本公司董事会拟对上述议案进行修改,因此
取消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公司
解决上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关联交易的提案》。本次取消股东大会提
案经本公司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现对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0 日 9:15 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3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
日 2025 年 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 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
      1.00                                                        √
                  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智能化项目的提案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请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无。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25 年 1 月 15 日~1 月 16 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 15:30 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8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40 楼 03-06
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
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8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40 楼 03-06 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1050135
    传      真:(021)61050136
    电子邮箱: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1”,投票简称为“大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大
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下述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备注(该列
                                              打勾的栏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投票
                                              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
      1.00     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           √
               施智能化项目的提案
说明:1.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授权委托人可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给予明确投
票意见指示(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应表格内打勾“√”,
三者只能选其一,不可多选,否则视为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