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3-01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5-0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6)。
截至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指
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每增加 1%的回购进展情况。详情请参阅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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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2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4,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8.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6,698,988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资金来源、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
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
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
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
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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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
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
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
利。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
公司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
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
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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