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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塔实业: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破产重整进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2025-01-02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11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破产重整进展暨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2023 年 11 月 30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裁定受理银川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对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塔实业”)第

一大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石化”)的重

整申请,宝塔石化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4 年 3 月 14 日,银

川中院作出(2023)宁 01 破 17-1 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

书》,裁定对宝塔石化等 167 家(不含宝塔实业)公司适用关
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并指定宝塔石化集团有限

公司管理人担任宝塔石化等 167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的管

理人。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2023 年 12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18 日和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

示性公告》《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被法院裁定受理破

                             1
产重整的公告》《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破产重整进展

的公告》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5、2023-087、2024-017、2024-089)。
    二、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宝塔石化发来的银川中院《民
事裁定书》((2023)宁 01 破 17-5 号),银川中院裁定如下:
    1.批准《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 167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计划(草案)》;
    2.终止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 167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宝塔石化持有宝塔实业股票 398,415,924 股,
占宝塔实业总股本的 34.99%,其中,司法冻结 398,415,924 股,
占宝塔石化所持股份的 100%;质押 94,194,342 股,占宝塔石
化所持股份的 23.64%。宝塔石化已放弃持有宝塔实业股票全
部表决权(2020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2 月),不是宝塔实业的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021 年至今未参与宝塔实业的实际
经营管理。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宝塔实业
股票 340,000,000 股,占宝塔实业总股本 29.33%,是宝塔实业
控股股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是宝塔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宝塔石化破产重整工作的推进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
生影响,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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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宝塔石化不存在对公司的资金、资源
占用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方依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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