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立: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2025-03-18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参
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及〈债务转让协议〉的
议案》的相关资料,主要内容如下:
湖南湘诚神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恒立实业的控股股
东,拟以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国
际咨报字(2025)第【0022】号”【湖南恒胜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拟转让债权项目价值分析报告】确定的转让价值【12,905.70】万元作
为标的债权转让的对价,受让湖南恒胜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胜互通”)对上海旭木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旭
木”)的标的债权。
同时,湘诚神州拟承继恒胜互通对下述三方主体:成都卓领科技
有限公司、重庆新捷诚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陕西智允燃气设备有
限公司金额分别为 878.319 万元、866.0173 万元、1,038.84 万元的债务,
拟承继恒立实业全资子公司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零部件公司”)下述对两方主体:上海帷各燃气设备科技有限
公司、成都格瑞盟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 800 万元、1,800 万元的债务,
上述五方主体债务合计共【5,383.1763】万元的标的债务,将等额抵扣
湘诚神州受让恒胜互通对上海旭木的标的债权,完成抵扣后,就本次
标的债权转让,湘诚神州尚需向恒胜互通支付剩余【7,522.5237】万元
转让对价。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及债权、债务转让方式和行为,体现了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湘诚神州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有
利于解决公司目前流动资金需求问题,有利于消除公司上期审计报告
中列示的保留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
审议。
独立董事:
伍喆 崔爱媛 张凡
2025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