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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 (0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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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恒立: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5-03-19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29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恒
立实业”,证券简称:*ST恒立,证券代码:000622)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
年3月14日、3月17日、3月1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第三点指出存在可能导致对恒立实业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恒立”,股票代码仍为
“000622”。
   ●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
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需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
仍为“*ST恒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0622,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多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025-07、2025-15、
2025-2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5-04),
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2条的有关
规定,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审计的利
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
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3月14日、3月17日、3月18日)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湘诚神州发函进行
了书面核实,根据湘诚神州于2025年3月18日出具的《回复函》:“近期未买卖
恒立实业股票,不存在涉及恒立实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公司股票自2024年5
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恒立”,股票代码仍为“000622”。
    3.公司已多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
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025-07、2025-15、2025-27)。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25-04),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
具体财务数据仍需进行审计后确定,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为准。公司将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湘诚神州出具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