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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 (0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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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恒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2025-04-04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5-34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立实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

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

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 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第三点指出存在可能导致对恒立实业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恒立”,股票代码

仍为“000622”。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多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025-07、

2025-15、2025-27、2025-3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4),
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3.12 条的有

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审计

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

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二)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

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审计机构旭泰会计审计项目组目前正在

进行最后阶段的现场核查和外访审计工作,最终财务数据以 2024 年年度审计报

告意见为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存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

公司股票仍存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

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因公司与相

关方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及子公司岳阳恒立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零部件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

湘 0602 民初 197 号】,零部件公司银行账户及资金已解除冻结,零部件公司部

分不动产被查封、冻结,主要内容如下:

    2025 年 3 月 17 日,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向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

法院申请追加查封被申请人零部件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岳阳市岳阳楼

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现已查封、冻结被告零部件公司名下位于岳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木里港管理处新元社区恒立实业汽车零部件创新创业基地 2 栋办公楼 101、

201、301、401、501、601、GWM01(详见产权清册)【不动产权证号:湘(2024)

岳阳市不动产权第 0030XXX 号】、位于岳阳经济开发区木里港管理处新元社区恒

立实业汽车零部件创新创业基地 3 栋生产厂房 101【不动产权证号:湘(2024)

岳阳市不动产权第 0030XXX 号】及位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园路以南、枣子山

路以东【不动产权证号:湘(2022)岳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2XXX 号】的不动产,

价值已超出原告申请保全标的,考虑到冻结账户严重影响被申请人零部件公司的

生产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零部件公司的银行账户资金 39,593,449.27 元的冻结。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零部件公司被冻结的相关银行账户及资金已解除冻结,账户状态恢复正常,

有利于公司资金划转和使用。恒立实业的银行账户及资金尚未解除冻结,实际冻

结金额 54.29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30%。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零部件公司部分不动产被查封、冻结暨公司账户被

冻结事宜,正在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

益,争取尽快解决上述诉讼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湘 0602 民初 197 号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