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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汽解放: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3-07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5-015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3 月 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5 年 3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5 年 3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计 70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18,628,4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6716%。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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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51,870,49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52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3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6,757,943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8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273,287,68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20%。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6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529,744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0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266,757,94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9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

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

234,608,952 股。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5,682,6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6.1952%;反对 7,506,60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1996%;弃权 1,419,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7,104 股),占出席
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555,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96.1932%;反对 7,506,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3.2014%;弃权 1,419,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7,1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6055%。

    2、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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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

273,414,921 股。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9,770,34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1.3521%;反对 22,263,676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1428%;弃权 1,380,9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7,104 股),占出席
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9,643,1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91.3481%;反对 22,263,6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8.1466%;弃权 1,380,9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7,1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53%。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

273,414,921 股。

    1、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9,772,6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1.3530%;反对 22,251,776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1385%;弃权 1,390,5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1,104 股),占出席
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9,645,3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91.3489%;反对 22,251,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8.1423%;弃权 1,390,5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1,1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088%。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选举于长信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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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 意 4,108,479,30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7536%;反对 8,553,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077%;弃权 1,595,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1,104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3,138,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863%;反对 8,553,4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3.1298%;弃权 1,595,7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1,1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839%。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曹雪峰律师、邵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