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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和展: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和展               公告编号:2025-002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
票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之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
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
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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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
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
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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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同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经公
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1,500 万元至-9,2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34,000 万元至 39,000 万元,该
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但扣除
后的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同时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 2024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退市风险警
示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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