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拟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 16.5 亿元
的担保额度(含 2019 年股东会已审批未到期的中长期项目授信担保
额度 3.5 亿元,经《补充协议》调整额度为 1.4 亿元)。具体内容详
见 2023 年 12 月 22 日、2024 年 1 月 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2024-001)。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粤桂股份向德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8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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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粤桂股份为德信公司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9、2024-04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广业贵糖糖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集团”)与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农商行”)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签订《流动
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901402250019447),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 1,600 万元(以下简称“主债权一”),贷款期限 1 年,上述贷款
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转至贵糖集团银行账户。公司就上述贷款事项
与贵港农商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901404250024763,
以下简称“主合同一”),公司在主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
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 1,600 万元。截至披露
日,主合同一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 1,600 万元。
2025 年 1 月 23 日,贵糖集团与贵港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
合同》(合同编号:901402240980653),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3,500
万元(以下简称“主债权二”),贷款期限 1 年,上述贷款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转至贵糖集团银行账户。公司就上述贷款事项与贵港农
商行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901404250024761,以下
简称“主合同二”),公司在主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截至披露日,主
合同一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 3,500 万元。
(二)2025 年 1 月 6 日,德信(清远)矿业有限公司(简称
德信矿业)基于《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清远分行英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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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借】字——信 01 号)约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
支行提款 1,215.16 万元,累计借款为 31,444.14 万元。公司持有德
信矿业 60%股份。截至披露日,公司按股比对德信矿业在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德支行的借款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 18,866.48 万
元。
(三)2025 年 1 月 8 日、1 月 24 日,贵糖集团分别偿还贵港农
商行借款 5,000 万元、7000 万元。
三、《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合同一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一及其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费用。
(4)被担保债权额:1,6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
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
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主合同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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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权人: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二及其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费用。
(4)被担保债权额:35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
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
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较上次公告对外担保金额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借款人 银行 担保金额 时间
2,500 2024 年 12 月 20 日
831.65 2024 年 12 月 24 日
贵糖集 中行贵港分行
600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团 4,500 2025 年 1 月 3 日
借款
贵港农商行 5,100 2025 年 1 月 24 日
德信
工行英德支行 729.1 2025 年 1 月 6 日
矿业
借款合计 14,260.75
工行贵港分行 1,994.77 2024 年 12 月 21 日
贵糖 农行贵港分行 4,000 2024 年 12 月 25 日
还款
集团 5,000 2025 年 1 月 8 日
贵港农商行
7,000 2025 年 1 月 24 日
还款合计 17,994.77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告对外担保余额为 13.01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备注
司实际使用担保总余额为 12.64 亿元,减少 0.3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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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已获得审
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合计 16.5 亿元(含 2019 年股东会已审批未到期的
中长期项目授信担保,经《补充协议》调整额度为 1.4 亿元),占公
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4.21 亿元的比例为 48.23%。上述实际借
款、还款发生后,公司实际使用担保总余额为 12.64 亿元,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4.21 亿元的比例为 36.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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