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25-02-25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非独立董事罗明、王志宏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2025
年 1 月 24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鉴于罗明先生、王志宏先
生辞去公司董事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 9 人,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等有关规定,需补选新的董事。
二、补选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李茂文先
生、王韶华先生(简历附后)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能力,符合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董事会拟同意补选李茂文先
生、王韶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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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将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董事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书面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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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文简历
李茂文,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上海财经
大学经济学学士。
2011 年 0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
计与监事工作部部长;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04 月任广东省广业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工作部部长;2017 年 04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广
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部部长;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经济师、经营管理部部长;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08 月任广东省
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 年 08 月至
2021 年 03 月任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2021 年 03 月至今任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广业集团有
限公司)总监(其间:2021 年 03 月至 2024 年 12 月兼职广东省广业
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1 年 03 月至 2023 年 05 月兼职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外部董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兼职广东省广业检验检
测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兼职广东广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李茂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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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韶华简历
王韶华,男,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中共中央
党校研究生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华南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
商管理硕士专业。
2014 年 09 月至 2019 年 03 月任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广
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工会)中层副职;2019 年
0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工会)
副部长(享受中层正职待遇);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03 月任广东
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工会)副主任、副部
长(享受中层正职待遇);2021 年 03 月至 2023 年 01 月任广东省环
保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享受中层正职待遇);2023 年
01 月至今任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层正职级专职外部董事(2023
年 01 月至今委派至广东省环保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4 年 12 月至
今委派至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王韶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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