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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汽: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14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5-1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下午 2:50 在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

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下午 2:5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下午 3: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CEO、总经理)赵尔相先生

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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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174,869,360 股 , 其 中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168,994,951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390 人,代表公司股份 640,927,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27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606,503,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1.882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8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423,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47%;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526,72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3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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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下列事项: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599,183,376 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 7,217,000 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13,317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15%;反对 51,431 股,占

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90%;弃权 61,98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的 0.179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413,317 股(含网络投票),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6715%;反对 51,4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90%;弃权 61,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

表决权股份的 0.1795%。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 640,546,333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

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06%;反对 139,831 股,占

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18%;弃权 240,94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7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145,957 股(含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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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98.8972%;反对 139,8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4050%;弃权 240,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0.6978%。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逯国亮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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