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高管人员变动的公告2025-01-18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公告编号:2025-003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高管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变动情况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胡海华先生
提交的辞职报告。胡海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
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职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胡海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胡海华先生在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胡海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选
举王兴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并补选王兴富先生为公司提名委
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
兴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后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
相应变更为王兴富先生。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胡海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
改革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胡海华先生多年来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总经理变动情况
鉴于王兴富先生接任董事长后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鹏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
1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李鹏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彭锋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彭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
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彭锋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其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彭锋
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彭锋先生为公司
及董事会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峰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第十
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635-8322765
传真电话:0635-8328905
电子邮箱:zhangfeng@zhongtong.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黄河路 261 号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8 日
2
附件:
一、王兴富先生简历
王兴富先生,1969 年出生,硕士,工程师,经济师。历任本公司设计处设
计员、生产处调度、物资采购处主管、质检处副处长、车间主任、销售公司分公
司经理、市场业务部部长、营销公司副总经理、营销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市场研
究中心主任、营销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新能源客车销
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
王兴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李鹏程先生简历
李鹏程先生,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部长、重型车动力销售公司总经理、商用车动力总成销售公司总经理、新能源科
技公司董事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总裁等职务。
李鹏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张峰先生简历
张峰先生,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助理、董事会秘书,山推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等职。
张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