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 关规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15 号《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0,000,000.00 元,股本变更为 80,000,000.00 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5,4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64,051,7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348,300.00 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收到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62,600,000.00 元。其中汇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 宁支行的 8110801012602522463 账户金额为人民币 92,600,000.00 元;浙江海宁农 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城 北支行的 201000316396365 账户金 额为人 民币 120,000,000.00 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的 1204085029200276329 账户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的 3304040160000803871 账户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的 636860767 账户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共计人民 1 币 362,60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16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 年 10 月,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 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 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 作为实施主体,博菲重能、时代绝缘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全资 子公司博菲重能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海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会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与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 履行义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非预算单位专用 8110801012602522463 759.37 兴海宁支行 存款账户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 非预算单位专用 201000316396365 373,388.49 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存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预算单位专用 1204085029200276329 1,979,504.85 司海宁支行 存款账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非预算单位专用 3304040160000803871 11,083.26 兴海宁科技支行 存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预算单位专用 636860767 4.24 司嘉兴海宁支行 存款账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非预算单位专用 89040122000258794 5,980,983.70 兴海宁支行 存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 非预算单位专用 432167888013000209258 55,956.36 洲分行 存款账户 合计 8,401,680.27 2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2024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明细 金额 2022 年 9 月 26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金额 362,600,000.00 减:募投项目支出 247,176,994.02 其中:2022 年募投项目支出 125,962,346.97 2023 年募投项目支出 62,015,361.92 2024 年 1-9 月募投项目支出 59,199,285.13 减:购买理财产品 100,000,000.00 加:收回理财产品 100,000,000.00 加:理财收益 1,325,211.18 加:利息收入 2,678,331.93 加:收回临时补流 20,000,000.00 减:临时补流 4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31,063,020.75 减:补充流动资金 59,955,351.55 减:手续费支出 6,496.52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401,680.2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 3 项合计人民币 101,682,200.00 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868,681.15 元。 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1,682,2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 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5,868,681.15 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 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 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75 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将 107,550,881.15 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 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就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尚未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4 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募投项目“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拟新增全 资子公司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作为实施主体,新增浙江省嘉兴市海宁 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和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产业园作为实施地点。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 在原实施主体博菲电气的基础上,新增全资子公司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 缘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的基础上, 新增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产业园为募 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新增 实施主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签署等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均无异议。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已发布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 资金专户的公告》。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发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年产 35,000 吨 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1 月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5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 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请详见附表 2。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请详见附表 2。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8,401,680.27 元,除经 批准的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2日 6 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3,134.8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0,713.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2 年 13,809.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23 年 10,983.41 2024 年 1-9 月 5,919.9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序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或截止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号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完工程度) 额 额 额 额 额 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 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 1 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 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 27,134.83 27,134.83 24,717.70 27,134.83 27,134.83 24,717.70 2,417.13 2025 年 6 月 30 日 设项目 缘材料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 6,000.00 5,995.54 6,000.00 6,000.00 5,995.54 4.46 募集资金合计 33,134.83 33,134.83 30,713.24 33,134.83 33,134.83 30,713.24 2,421.59 注: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由于位于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和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产业园的募投项目 设备尚在陆续采购中,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 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7 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实现效益 效益 年产 35,000 吨轨道交通和 1 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08.25 501.81 810.06 不适用 设项目【注 1】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尚未完全建成,且该项目仍处于逐步投产阶段,因此目前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存在偏差。 注 2:“补充流动资金”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