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1-24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0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通达创智(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叶金晃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13 名,所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69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14,174,600 股的
72.431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81 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3,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14,174,600 股的 0.2218%。
参与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82,951,2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114,174,600 股的 72.652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86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788,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14,174,600 股的 1.56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1,788,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35,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4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25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1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09%;反
对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1%;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3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2%;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9%。
关联股东通达现代家居(香港)有限公司、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已回避表决且不存在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9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反对 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弃权 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19%;反对 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90%;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92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
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41%;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67%;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锦屏律师、张义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达创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