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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陆电子: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5-01-15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2、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2月25日,公司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6)。

    4、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7)。

    5、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
《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二、本次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拟授
予的权益,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4人调整为123人;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总数由5,312万份调整为5,18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250
万份调整为4,15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62万份调整为1,037万份。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激励计   占本次激励计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划授予股票期   划草案公告日
                                 份)     权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李葛丰     董事兼总裁       300           5.78%           0.18%

   谢伟光      财务总监        120           2.31%           0.07%

   黄幼平     董事会秘书        90           1.74%           0.05%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3,640          70.18%          2.19%
 业务人员(120人)
       首次授予合计           4,150          80.01%          2.50%

            预留              1,037          19.99%          0.62%

            合计              5,187          100.00%         3.12%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科陆电子本次激励
计划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管理办法》《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