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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1-03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5-00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公
司第二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俊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40人,代表股份631,357,07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4.9566%。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38人,代表股份628,737,07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4.8115%。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36人,代表股份40,100,13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2%。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1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35人,代表股份39,980,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3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6,342,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57%; 反对 3,089,900 股, 占出 席本 次股东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894%;弃权1,9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085,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938%;反对3,0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55%;弃权1,9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6,614,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8%; 反对 2,855,900 股, 占出 席本 次股东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523%;弃权1,8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57,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729%;反对2,8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19%;弃权1,8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5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4,568,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70%;反对24,7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56%;弃权2,0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11,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960%;反对24,7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070%;弃权2,0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7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4,519,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493%;反对24,8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00%;弃权1,9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262,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745%;反对24,8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327%;弃权1,96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28%。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4,584,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95%;反对24,8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22%;弃权1,9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27,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356%;反对24,8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110%;弃权1,9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3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4,464,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405%;反对24,8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81%;弃权2,0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207,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359%;反对24,8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028%;弃权2,0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13%。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6,553,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2%; 反对 2,770,300 股, 占出 席本 次股东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4388%;弃权2,0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296,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220%;反对2,7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85%;弃权2,0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6%。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章佳平律师、童碧君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