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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智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5-02-05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8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55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42%。注销股份
的授予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回购价格为 1.82 元/股,回购价款本金为人民
币 19,201,000.00 元(不包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36,648,000
股变更为 426,098,000 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5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1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3、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与本激
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4、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
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
核查意见。
    6、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
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监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2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 名激励对象因其 2023 年度考
核未达标,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05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不满足公司《激励
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
见。
    8、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8 名激励对象因其 2023 年度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公司《激励计
划》中有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
上述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055 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完
成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原激励对象中 8 人因其 2023 年度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055 万股。
    2、回购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限售额度解除限售,因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为 1,055
万股,回购价格为 1.82 元/股(不包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本金为 19,201,000.00 元(不包含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情况
    2025 年 1 月 18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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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5)第 025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止,公司已经以货币形式支付上述 8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
票 回 购 款 人 民 币 19,201,000.00 元 , 其 中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及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0,550,00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8,651.000.00 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10,550,000.00 元,变更为 426,098,000.00 元。
    5、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办理完成。

    三、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 1,055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055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类别                                        量(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80,697,567      18.48%        -10,550,000   70,147,567     16.46%
   股份
 无限售条件
               355,950,433      81.52%             -        355,950,433    83.54%
   股份
  股份总计     436,648,000     100.00%        -10,550,000   426,098,000   100.00%
    注:此处“本次变动前”股份明细为截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的股份数,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注销股份
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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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股份明细表;
   2、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5)第 0254 号
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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