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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润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01-15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科技”)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方等外部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
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同意子
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70%以
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7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在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
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对同一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
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向公司
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本次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与
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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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号)、《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号)。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光电”)
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
合授信合同》,日上光电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同时,公司与交通银行
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日上光电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
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任一时点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的
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
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15,000 万
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同时,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日上光电与交
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恒润光电、日上光电为公司本次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任一时点恒润光电、日上光
电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具
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已经公
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30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光侨大道 2519 号万润大厦 701
北侧 1 楼至 8 楼
    法定代表人:黄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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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 LED 广告标识照明、灯带照明及教育照明等业务。
    日上光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480,995,574.61                 407,070,417.63
 负债总额(元)                   209,332,280.02                 139,070,713.27
  净资产(元)                    271,663,294.59                 267,999,704.36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238,676,733.74                 186,313,588.19
 利润总额(元)                     2,126,473.31                      236,707.50
  净利润(元)                      3,663,590.23                    1,582,150.63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企业名称: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13 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45,302,544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 2519 号万润大厦 1201
    法定代表人:龚道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 LED、半导体存储器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综合能源服
务及广告传媒业务。
    公司单体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2,733,427,625.99               2,713,783,889.47
 负债总额(元)                 1,344,972,652.14               1,220,118,243.22
  净资产(元)                  1,388,454,973.85               1,493,665,646.25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480,122,208.87                 371,530,719.25
 利润总额(元)                   -23,037,711.04                 -75,409,608.76
  净利润(元)                    -36,245,058.87                 -53,218,910.57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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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具体内容以
签订的合同为准。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
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恒润光电、日上光电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
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具体内容以
签订的合同为准。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
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 26.20 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1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4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4
保总余额为 0 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日上光电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
    2、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
    4、恒润光电、日上光电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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