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01-02  

债券代码:149043.SZ                          债券简称:20 华股 01




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2024年12月




                                1
             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
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金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金证券不承担任何
责任。




                                           2
            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2024年12月27日披露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通过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发行人提供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发
行人拟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发行人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
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16,386.49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6,386.49万元


                                          3
            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202.42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41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27.50万元
   2023年度与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
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
措施0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6年2月,
自2000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自2024年开始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
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
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霖蓉,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自2012年7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自2024年开始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德龙汇
能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浪莎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
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梓歆,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自2019年1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自2024年开始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成都锐
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12月,自1999
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月开始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
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
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武兴田、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霖蓉、叶梓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何均,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发行人严格按照《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履行采购程序,结合同等规模上市券商年度财报审计服务费用水平以及2024年度
审计范围的变化情况,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较2023年减少
2.78%,为70万元/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5
             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前任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5年,对发
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
行人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5年为发行人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发行人未
来业务发展需求、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
变更。发行人经公开比选方式拟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发行人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发行人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发行人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二、影响分析
    此次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
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金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华金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
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
管理协议》等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
           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20华股01”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下接盖章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