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5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25-02-18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证券代码:002926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49043 债券简称:20华股0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025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4 日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24 日
3、债券摘牌日:2025 年 2 月 25 日
4、付息兑付日:2025 年 2 月 25 日
凡在 2025 年 2 月 24 日(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
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5 年 2 月 2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本金及利息。
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发行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
情防控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0华股01,债券代码:149043)
至2025年2月25日将期满5年。根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1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 华股 01,149043。
3、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及存续规模: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存续规模人民币 4.1 亿
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当期票面利率为 3.42%。
7、起息日:2020 年 2 月 25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2 月 25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期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在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信用级别: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
在每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
结束之日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
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2、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债券摘牌日及本息兑付日
1、最后交易日:2025年2月24日
2
2、债权登记日:2025年2月24日
3、债券摘牌日:2025年2月25日
4、本息兑付日:2025年2月25日
三、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20华股01”的当期票面利率为3.42%,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债券派
发利息人民币34.2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
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7.36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1,027.3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
(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4.20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
1,034.20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的对象为:截至2025年2月2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
有人。2025年2月24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2025
年2月2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本息兑付。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本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至
2021年11月6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
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2021年
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利息收
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底。
七、本期债券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彭昊
联系电话:028-85239012
传真:028-65259853
2、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联系人:贾致忠
电话:0755-28801392
传真:0755-83516189
4
3、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锦康路 258 号 5 号楼 13 楼
联系电话:021-20655772
联系人:冯菁菁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