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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远气体: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04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已获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 2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

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80.00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新增 3,235,000 股,总股本由 208,000,000

股增加至 211,235,000 股。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

总额,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112.35 万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1,235,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

月 1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调整: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4

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或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大于 1。

    上述价格的调整事宜,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 33 号

咨询联系人:崔若晴女士

咨询电话:0717-6074701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