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在线: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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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非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作为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
审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信意安先生、陈洪霞女士、王楠先
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
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信意安先生、陈洪霞女士、王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穆林娟女士、岳利强先生具备《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
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穆林娟女士、岳利强先生均已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穆林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穆林娟女士、岳利强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穆林娟女士、岳利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