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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晶科技: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为 30.79

元/股(含),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截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回购期间相关进展情况进行

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相关股份回购的

进展公告内容。

    截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400,000 股,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31%。最高成交价为 3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514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0,052,303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

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

件。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增

强投资者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

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次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结合

实际情况作出安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

尚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结算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