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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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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物业A: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少华)2025-03-29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专业配置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少华,1963年3月出生,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及经济学学士,中
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2006-2007年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07-2012年任香港保利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4-2016年任深圳龙浩南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6-2018年任香港保利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
今任深圳老茶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捷佳伟
   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次、股东会1次。本
   人在每次董事会上均行使了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
   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缺席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宋少华       1         0       1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10月以来,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
   理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
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等方面积极建言
献策,充分关注公司审计机构设置、审计工作开展、风险舆情管
理等方面情况。任期内召开会议 1 次,审议各项议题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审议议题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风险 1.审阅《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 17 次 2.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                    3.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关注公司绩
效考核、高管人员考核工作的合法合规性,保持与管理层的顺畅
沟通。任期内召开会议 1 次,审议各项议题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审议议题
第十届董事会薪 酬与 考 1.审议《2023 年度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方
核委员会第 7 次会议    案》;
                       2.审核《深物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3.审核《深物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表》;
                       4.审议 2023 年度高管考核附加项及否决项;
                       5.审议 2023 年度高管考核评分人员名单。

       3.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副总经理倪卉川
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细致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2.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
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每月定期发送的《资本市场动态(月报)》
和实时更新的董监事微信群,学习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精神和政策要求,
了解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情况及资本市场相关
资讯,多渠道获取参与决策的必要信息;
   3.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参加
业绩发布会等方式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定期以月报形式审阅中小股东
对公司提问情况,关注媒体舆论、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积极维护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
   5.通过出席前述会议、实地考察、参加培训、审阅材料、与各方沟
通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阶段性经营情况汇报,
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建设性建议;
   6.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点,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
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7.报告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和咨询;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30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经核查,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
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服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要求,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审慎认真地行使
独立董事权利,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宋少华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