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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伍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5-01-0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或
“保荐机构” )作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 或
“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379,31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50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大华验字[2021]000851 号),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5.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481,132.0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518,863.00 元。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
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号                        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资金占比      使用状态的日期
       航空装备和航空零                                              2024 年 12 月 31
 1                         32,000.00     3,087.91        9.65%
       部件研发制造基地                                                    日
       年产 3000 台起重
                                                                         2024 年 12 月 31
 2    机新型智能起重小    10,000.00         600.35           6.00%
                                                                                日
         车新建项目
                                                                          2021 年 12 月 9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951.89     15,951.89           100.00%
                                                                                日
          总计            57,951.89     19,640.15           33.89%              —
     注 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注 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具体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延期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
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类型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航空装备和航空零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部件研发制造基地     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德科技”),安德科技立足航空领域,主要从事航空工艺装备、航空零部件的
研发、制造和销售。
     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行业内企业毛利率下降趋势较为明显,同行
业竞争不断加剧,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到行业周期波动规律,避免大规模
固定资产投入而带来的效益降低,故而结合安德科技厂区建设及自身经营状况等
实际情况放缓了该项目的推进进度。
      航空零部件产业普遍具备技术含量较高、产品附加值较高的特性,尽管行
业竞争环境的变化带来了诸多挑战,但从长期来看,航空产业的发展趋势没有
变。行业竞争将加速落后企业的淘汰,未来技术领先、产能领先的中大型企业
将更加受益于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行业集中度将显著提升。
      综合以上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情况及项目投资回报、建设
周期等多方面因素,公司拟将“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是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未
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分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6.3.4 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
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因此,依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对“航空装备和航空零
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项目推进可行性
    公司子公司安德科技立足航空领域,主要从事军用飞机和民用客机工艺装备
的研发和制造、飞机发动机零部件的制造业务,多年以来参与了多种型号、上万
项航空工装的配套研制及生产,以及小批量飞机数控件的加工业务。公司在该领
域拥有多项资质及认证;安德科技在航空板焊零部件制造领域有着良好的口碑和
扎实的研发实力、以及专业的技术队伍,此项目继续推进具备技术可行性。
    2、项目推进必要性
    (1)较高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新一代军用飞机的研发工作,大力加强空军建设,同时
对现有机型不断进行升级和改造,这些给我国航空工业及配套企业带来极大的机
遇,安德科技未来发展有着充足的市场需求,中长期市场需求能够保证项目落地
后的产能消化。
    (2)具备较高的经济可行性
    安德科技对本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进行了测算,本项目在运营中的总投资年
化收益率及资本金净利润均具备较高水平。“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
地”项目在中试阶段尚能有较高的投资利润率,回收期较短,当项目达到一定产
量和市场占有率,成熟期的回报率将会有更大的增长。短期内由于市场环境变化,
项目总投资年化收益率和资本金净利润率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由于毛利率
水平依然保持在相对较高水平,项目依旧具备实施经济可行性。
    3、重新论证结论
    综合考虑技术、市场、投资回报、建设周期等多方面因素,评估结果表明,
“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继续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
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以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拟
将“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是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后作出的审慎
分析判断。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实施主体,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董事会
同意公司对“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
将“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对“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对“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募投项
目编制的项目评估分析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
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华伍制动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赵志丹                    李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