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方式向佛山嘉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伟光、刘务贞、叶淑娟、 郭超键购买其所持有的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得力” 或“标的公司”)39.4745%股权。上市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收购 方,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作出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杨耀光、杨伟 光,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