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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德影视: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5-02-17  

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五年二月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裘永刚                 蒋强                  潘伟明



            逄守福                景旭峰                  凌红



            翁筱枫                项仲平                 李永明



            李宗彦                孔凡君
全体监事签名:



            李积兵                吕黎萍                 李明华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蒋强                 梁晨成                  凌红



             刘芳                  李翔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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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     录............................................................................................................................ 6
释     义............................................................................................................................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8
       二、本次发行概要.............................................................................................. 13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 14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16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9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 22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23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29
       二、查阅地点...................................................................................................... 29
       三、查阅时间......................................................................................................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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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上市公司、唐德        指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影视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指
 定对象发行                     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浙广集团                  指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浙广传媒集团              指   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
 浙江易通                  指
                                有限公司”
                                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东阳聚文影视
 东阳聚文                  指
                                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太易控股                  指   太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股东大会                  指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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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
收购要约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
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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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浙江易通数字
电视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
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和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1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除
延长有效期外,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发行人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2022 年 11 月 14 日和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2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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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
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除延长有效期外,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发行人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鉴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正式实施导致法律法规变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该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因会计师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财政部给予警告、暂停经营业务 3 个月的
行政处罚,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提供专项审
计服务。

     发行人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
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除对上述决议有效
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和其他内容不变。

     发行人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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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3.94 元/股调整为 8.19 元/股,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数量由不超过 104,729,75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50,382,810 股(含本数),
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除对上述内容外,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和其他内容不变。

     2、浙江易通的批准

     浙江易通股东浙广集团于 2020 年 6 月 1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浙江易通作
为 1 名特定对象参与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 104,729,750 股
股份。

     浙江易通股东浙广集团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浙江易通
认购唐德影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价格调整为 8.19 元/股,本次
认购股份数调整为 50,382,810 股。

     3、浙广集团的批准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价格调整后发行的股票数量测算,本次发行完成
后,浙江易通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广集团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
行价格调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调整属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项下国家出资企业审批
事项,浙广集团作为国家出资企业应履行审批程序。2024 年 11 月 15 日,浙广
集团召开 2024 年第 26 次党委会议,原则同意唐德影视本次发行方案调整。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过程

     1、浙江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浙江易通作为 1 名特定对象参与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已经
获得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前置审核批准、浙江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和浙江省国有文
化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由浙江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委员会向浙江易通控
股股东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发了《关于同意浙江广电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易
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事项的批复》
(浙文资复〔2020〕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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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024 年 8 月 9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3、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
3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出具了《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报告号:信会师报字
[2025]第 ZA10046 号)。截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 12:00 时止,光大证券指定的银
行账户已收到特定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12,635,213.90 元,所有认购资
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5 年 2 月 12 日,光大证券在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费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
定账户划转了认购股款。2025 年 2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047 号),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止,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382,810
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412,635,213.9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人民币 7,189,505.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5,445,708.47 元,其中新
增股本人民币 50,382,81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355,062,898.47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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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浙江易通与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1 日签署了《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
份认购协议》,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4 年 11 月 18 日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现金认购方式参
与股票认购。

     (三)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50,382,810 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易通公司 1 名特定投资者,拟
认购 50,382,810 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发行对象最终实际认购的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
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
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2020 年 6 月 2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8.19 元/
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五)锁定期安排

     浙江易通承诺,浙江易通所认购的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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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2,635,213.9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 7,189,505.4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5,445,708.4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412,635,215.00 元。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浙江易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11 号
   成立时间:      2006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64,479.82 万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
                   杭州市密渡桥路 1 号浙商时代大厦
     点:
  法定代表人:     裘永刚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50,382,810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浙江易通为公司之控股股东。除浙江易通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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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次发行,浙广集团向浙江易通提供部分借款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浙江易通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定期报
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除公司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重大交易外,浙江易通及其关联方与
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预计仍将存在与浙江易通及其关联方进行关联采购、
销售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市场
公允价格定价,并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发行对象核查

     1、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浙江易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因此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
程序。

     2、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浙江易通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除
浙广集团提供的部分借款外,不存在对第三方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
间接使用唐德影视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唐德影视及其其
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浙江易通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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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相关借款到期后浙江易通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偿付
本息;浙广集团向浙江易通提供借款的具体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3、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
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I、专业投资者 II
和专业投资者 III,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
C3、C4、C5。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
者和普通投资者为 C4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主承销商已对发行对象浙江易通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浙江易通属于 C4
级,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符合认购条件,可参与本
次发行股票的认购。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保荐代表人:付力强、金师

     项目协办人:无

     项目组其他人员:马涛、雷晗笑、张博轩、陈子峰、陈聿文、张泽志、程孝
怀、蔡刘屹廷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62151789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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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章靖忠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签字律师:孔瑾、盛敏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萍、曹时宜

     电话:021- 23280000

     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萍、曹时宜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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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

                                                                                  拥有股
                                             限售股份     持股比    拥有股份表
                               持股数量                                           份表决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       例        决权数量
                                 (股)                                           权比例
                                               (股)     (%)       (股)
                                                                                  (%)
  浙江易通      A 股流通股      58,104,065            -     14.35   119,600,000    29.54
   吴宏亮       A 股流通股      66,801,311            -     16.50     5,305,376     1.31
  东阳聚文      A 股流通股      24,367,573            -      6.02    24,367,573     6.02
  太易控股      A 股流通股      19,390,295            -      4.79    19,390,295     4.79
   韦中总       A 股流通股       8,109,850            -      2.00     8,109,850     2.00
    陈蓉        A 股流通股       6,626,381            -      1.64     6,626,381     1.64
   余天明       A 股流通股       5,849,850            -      1.44     5,849,850     1.44
   古元峰       A 股流通股       5,519,060    2,341,500      1.36     5,519,060     1.36
  鼎石睿智      A 股流通股       4,950,220            -      1.22     4,950,220     1.22
  鼎石源泉      A 股流通股       4,218,342            -      1.04     4,218,342     1.04
             合计              203,936,947    2,341,500     50.37   203,936,947    50.37

     吴宏亮与浙江易通于 2020 年 6 月 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浙江易通)》
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浙江易通)》的相关约定,吴宏
亮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 20,945,950 股股份转让予浙江易通,并在其所持公司
37,158,115 股股份解除限售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浙江易通。根据《表决权
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吴宏亮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 98,654,050 股股份对应的表
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无条件地、不可单方撤销地委托给浙江易通行使。在吴宏亮
将其持有的公司 20,945,950 股股份转让予浙江易通交割过户完成,吴宏亮将其持
有的公司 98,654,05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无条件地、不可单方撤
销地委托给浙江易通行使后,浙江易通在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和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合计将达到 28.55%,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浙江易通持有公司股份 58,104,065 股,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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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拥有吴宏亮委托的股份表决权 61,495,935 股,合计拥有股份表决权
119,600,000 股,拥有股份表决权比例 29.54%,为公司拥有表决权最多的股东。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拥有股
                                                持股比
 股东     股份     持股数量     限售股份数量             拥有股份表决权数    份表决
                                                  例
 名称     性质       (股)       (股)                     量(股)        权比例
                                                (%)
                                                                             (%)
         A股
 浙江
         流通     108,486,875      50,382,810    23.83         169,982,810    37.34
 易通
           股
         A股
 吴宏
         流通      66,801,311               -    14.67           5,305,376     1.17
 亮
           股
         A股
 东阳
         流通      24,367,573               -     5.35          24,367,573     5.35
 聚文
           股
         A股
 太易
         流通      19,390,295               -     4.26          19,390,295     4.26
 控股
           股
         A股
 韦中
         流通       8,109,850               -     1.78           8,109,850     1.78
 总
           股
         A股
 陈蓉    流通       6,626,381               -     1.46           6,626,381     1.46
           股
         A股
 余天
         流通       5,849,850               -     1.28           5,849,850     1.28
 明
           股
         A股
 古元
         流通       5,519,060       2,341,500     1.21           5,519,060     1.21
 峰
           股
         A股
 鼎石
         流通       4,950,220               -     1.09           4,950,220     1.09
 睿智
           股
         A股
 鼎石
         流通       4,218,342               -     0.93           4,218,342     0.93
 源泉
           股
     合计         254,319,757      52,724,310    55.86         254,319,757    55.8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控股股东浙江易通直接拥有公司 14.35%的股份,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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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拥有吴宏亮委托的 15.1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29.54%股份的表
决权,为公司拥有表决权最多的股东。同时,浙广集团通过浙广传媒集团持有浙
江易通 100%的股权。因此,浙广集团通过浙江易通控制发行人 29.54%股份的表
决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由控股股东浙江易通进行认
购,发行后控股股东浙江易通直接持股比例由 14.35%上升至 23.83%,考虑表决
权委托后控制比例为 37.34%,浙江易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广集团仍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
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
力和业务开拓能力,公司将积极推进战略执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实现未来可持续性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
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
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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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新增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除浙江易通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新增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司
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
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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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唐德影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全程参与了本次发行工作,光大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的要求;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
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除浙江易通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参与本次发行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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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所需的授权和批准,并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过程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对象
具备本次认购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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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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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保荐代表人:
                               付力强                   金   师




       保荐人(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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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前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章靖忠


经办律师:




               孔瑾                    盛敏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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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的本所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2254 号)、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
(2023)第 01610025 号)和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610206
号)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   萍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时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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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的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
况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046 号)、《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报告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047 号)
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   萍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时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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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发行人办公地查阅。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 399 号浙江国际影视中心 14 楼、北
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16 号

     电话号码:0571-81089925

     传真号码:010-62367673

     联系人:李翔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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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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