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关于确认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24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于《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承
诺》项下所作承诺金额系其自愿替上市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代表上市公司的
赔偿限额,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以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
确定金额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4 月 3 日,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
等文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认定情况,并结合《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
律法规,公司存在涉嫌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而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产生民事赔
偿责任的风险。
2024 年 4 月,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出具的《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
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承诺》,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杨成先生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一定民事赔偿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
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关
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上述事项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力先生回避表决。同时,独立董事已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
1
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杨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7,039,835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杨成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杨成先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4 月,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出具《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
赔偿额的承诺》,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杨成先生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一定民事赔偿额,相关承诺事项具体
如下:
1、代承担金额:若公司因《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违法行为被投资者提起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民事诉讼或其他形式的赔偿要求,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其他有
权机构确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杨成自愿在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
机构确认的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金额中,替代公司向前述生效民事判决或
其他有权机构确定的权利人(下称“投资人”)承担 8,000 万元的金额。本人替
上市公司承担的上述赔偿金额,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不再向上市公司追偿。
2、承担时点:前述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定的履行期限
之内,即杨成将在上市公司收到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作出的决定后,在
生效民事判决确定或其他有权机构作出决定的公司履约期限之内,将对应金额支
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或经上市公司确认的其他账户。
3、资金来源:杨成确保用于前述替代公司向投资人承担的民事赔偿金额均
系本人合法自筹资金。
4、履约保障:为担保本承诺事项的履行,杨成同意将所持公司的 2,000 万股
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红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权
人”)。若杨成未按照本承诺第 1 点、第 2 点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至上市公司指
定账户或其确认的其他账户,则质权人将依法处置该等股份,处置所获资金将直
2
接用于上市公司向投资人承担民事赔偿。杨成同意,配合质权人在本承诺函出具
的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应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
5、除上述具体措施外,杨成后续将尽最大可能配合并支持上市公司履行未
来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6、上述承诺一经做出,即不可撤销。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
《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帮助公司
有效化解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杨成先生未发生其他
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帮助公司有效化解风
险、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
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
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