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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高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02-14  

       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杭州高新
股票代码:3004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翔宇路中立诚悦府 60 号-516(64)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和持股比例减少(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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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己发布公告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高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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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杭州高
                       指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式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增持公司股份,导致持
                                  股比例上涨的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至 5%
                                              以下的权益变动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准则 15 号》         指
                                  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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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众科咨询服务(沈阳)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500MA7E1YTM57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6 日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翔宇路中立诚悦府 60 号
     住所
                                     -516(64)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
                     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认证咨
                     询,心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北京中科城更管理咨询
1                                5994               59.94%
      中心(有限合伙)
2           许航军                 3996             39.96%
    众科咨询服务(沈阳)有
3                                   10               0.1%
          限责任公司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持有公

司股份 7,193,2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6786253%)的股东辽宁众科咨询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不超过 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正在履行的减持计划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

场情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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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变动均
                                   权益变动                     变动股
   股东名称        增持/减持                变动期间    价(元/
                                     方式                       数(股)
                                                          股)
                     增持          集中竞价 2022.4.12     10.437   30000
 辽宁众科咨询        增持          集中竞价 2022.4.13     10.396   40000
 管理中心(有
                     增持          集中竞价 2022.4.15     10.127   30000
   限合伙)
                     减持          集中竞价 2025.2.12     12.333   859700
     合计            减持                                          749700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0 日因股权激励取消导

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75,00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128,748,000 股变更

为 126,673,000 股,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份持有 7193285

股数量没有变化,持股比例由 5.59%被动升至 5.68%。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
 股东名称
                                股份                   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的
                                            股数(股)
                         (股) 的比例(%)              比例(%)
 辽宁众科
              合计持有
 咨询管理                7083285     5.501666   6333585      4.9999487
                股份
 中心(有
              其中:无
 限合伙)
              限售条件   7083285     5.501666   6333585      4.9999487
                股份

                                      8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28748000 股,2022 年 9 月 20

日因股权激励取消导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75,000 股,公司的总股本变

更为 126673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2、表中的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

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

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日期:2025 年 2 月 14 日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后村桥路 3 号

  股票简称            杭州高新            股票代码                  300478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翔宇路中
             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                                              立诚悦府 60 号-516(64)
               心(有限合伙)                  册地
人名称

拥有权益的股                                                   有   □   无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7083285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5.501666%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749700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0.5918388%
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6333585 股
比例
               持股比例:4.9999487%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通过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 11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
               股,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859,700 股,合计减持
有权益的股份变
               749,700 股。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发
12 个 月 内 继 续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严格按
增持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不适用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不适用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是      □   否   □   不适用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日期:2025 年 2 月 14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