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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名家: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2025-01-13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规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并于 5 月 29 日、6 月

29 日、7 月 31 日、8 月 30 日、10 月 9 日、11 月 8 日、12 月 8 日、2024 年 1 月 9 日、

2 月 8 日、3 月 8 日、4 月 8 日、5 月 8 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

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
(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

号: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75)、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

告(十)》(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

(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

编号:2024-049)。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7 月 31 日披露
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新增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条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6 月 19 日、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重大

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7 月 8 日、8 月 8 日、9 月 9 日、10 月 10 日、11 月 9

日、12 月 12 日披露了上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

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累计及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累计及重

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累计及重大

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

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

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4-100)、《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

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4-1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尚在开庭审理程序中,尚未出具终局的有效裁决。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

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

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13 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一)名家汇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

                                受理或
原                                                    案由(诉
     原告/申                    收到应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进
序              被告/被申请人                         讼、仲裁原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展情况
号                                                    因或依据)
                                  日期
                                                                                                                              2024/12/20
                                                                                                                              二审判决书:芙蓉镇文旅
     深圳市名
                湘西芙蓉镇文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支付工程款 1081337 元及
     家汇科技                   2023/    永顺县人                ¥1,307,406.4
1               化旅游开发有                          合同纠纷                 1144288.25 元,违约金         二审已判决       违约金。
     股份有限                    8/8       民法院                            0
                  限公司                                                       163118.15 元。                                 2024/8/20
       公司
                                                                                                                              一审判决书:芙蓉镇文旅
                                                                                                                              支付 801001.8 元。
                武汉光谷智慧
                多功能杆建设
                运营管理有限                                                   请求判决:三被告支付货款
     深圳市名                            武汉东湖                                                                             2024/12/20
                公司、湖北国                                                   6302265 元;资金占用费
     家汇科技                   2024/    新技术开     买卖合同   ¥7,328,623.4                                                一审判决书:武汉光谷支
8               信强科技有限                                                   127739.04 元;违约金       一审已判决
     股份有限                   7/26     发区人民       纠纷                 0                                                付货款 5987152 元及违约
                公司、武汉光                                                   888619.36 元;律师费 10000
     公司                                  法院                                                                               金。
                谷中心城智慧                                                   元及诉讼费用。
                城市建设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二)名家汇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

                                受理或
原                                                    案由(诉
     原告/申                    收到应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进
序              被告/被申请人                         讼、仲裁原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展情况
号                                                    因或依据)
                                  日期
     上海奇光   深圳市名家汇    2024/    深圳市南     买卖合同                    请求判令:名家汇支付货款   二审已受理,将   2024/8/30 一审判决:名
10                                                                ¥139,690.35
     灯具科技   科技股份有限    5/11     山区人民       纠纷                      139690.35 元及诉讼费用。   书面审理         家汇支付货款 132253.25
     有限公司       公司                   法院                                                                                  元。
                                                                                                                                 2024/12/30
     江苏禧年   深圳市名家汇             深圳市南
                                2024/                 买卖合同     ¥4,195,571.6 请求判令:名家汇支付货款                        一审判决书:名家汇支付
11   光电科技   科技股份有限             山区人民                                                            一审已判决
                                5/30                    纠纷                   5 4195571.65 元及违约金。                         货款 2424834.1 元及违约
     有限公司       公司                   法院
                                                                                                                                 金。

                                                         (三)单笔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受理或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进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原                                                    案由(诉
     原告/申                    收到应   诉讼、仲裁                                                          展情况
序              被告/被申请人                         讼、仲裁原
       请人                     诉通知     机构
号                                                    因或依据)
                                  日期
     深圳市名
                深圳市南山区             深圳市南     建设工程                                                                   2024/9/6 一审判决:南山
     家汇科技                   2024/                              ¥15,278,645.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二审已受理,将
1               城市管理和综             山区人民     施工合同                                                                   城管局支付工程款
     股份有限                   3/29                                          91 11577406.48 元及逾期利息。 书面审理
                  合执法局                 法院         纠纷                                                                     6731478.97 元及利息。
       公司
     深圳爱克
                深圳市名家汇                                                     请求裁决:名家汇支付欠款 仲裁已于 2024
     莱特科技                   2024/    深圳国际     买卖合同     ¥24,340,856.
4               科技股份有限                                                     22718738.8 元及违约金;支 年 12 月 26 日开
     股份有限                   6/18       仲裁院       纠纷                  59
                    公司                                                         付律师费 681562 元。      庭,待裁决
       公司
                                                                                 请求裁决:1、借款合同提前
                深圳市名家汇
                                                                                 到期,第一被申请人支付借
                科技股份有限
                                                                                 款本金 34000000 元及利息
                公司、程宗玉、
     兴业银行                                                                    98600 元;2、第二、三、四、
                刘衡、程治文、
     股份有限                  2024/     深圳国际     金融借款     ¥34,098,600. 五、六被申请人承担连带保 仲裁将于 2025
5               六安名家汇光
     公司深圳                  6/18        仲裁院     合同纠纷                00 证责任;3、确认申请人对被 年 1 月 21 日开庭
                电科技有限公
     分行                                                                        申请人部分财产享有优先受
                司、名匠智汇
                                                                                 偿权;4、确认申请人对被申
                建设发展有限
                                                                                 请人部分应收账款的质押
                    公司
                                                                                 权。
     山东清华   山东省青岛市
                                         青岛市黄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康利城市   西海岸新区城    2024/                 建设工程     ¥15,489,116.                             一审将于 2025
6                                        岛区人民                                1230 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照明研究   市管理局        8/28                  合同纠纷                66                             年 1 月 17 日开庭
                                           法院                                  3189116.66 元。
     设计院有   (深圳市名家
限公司   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为第三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