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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光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 月 7 日,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
  司”)收到公司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的《关
  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丰投资自 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新光药业股份 1,004,1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新
  光药业股份 1,446,000 股,合计减持新光药业股份 2,450,100 股,占新光药业总
  股本的比例 1.5313%。自公司 2023 年 3 月 21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以来,和丰投资持股比例变动
  再次达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 58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3.03.29-2025.01.06
 股票简称             新光药业              股票代码                  30051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45.01                      1.5313



        合   计                         245.01                      1.531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923.10        18.2694     2,678.09        16.73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23.10        18.2694     2,678.09        16.73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1),和丰投资计划在 2023 年 2 月 15 日起
                     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3,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和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丰投资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
已作出的承诺、意     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
向、计划             3,200,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计
                     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 1,600,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 1,600,000 股公司股
                     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和丰投资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
                     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数量范围内,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
                     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他相关说明:

      1、和丰投资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

      2、本次减持后,和丰投资仍持有新光药业总股本的 16.74%股份,仍为新光
  药业持股 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东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