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2-2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志伟先生、张智伟先生、袁家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 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1 . 公司总经理陈志伟先生通过昆山康舒坦特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昆山康舒坦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5%。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8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2%。
2.公司副总经理张智伟先生通过昆山伟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
山伟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5%。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8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2%。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袁家红女士通过昆山品宽商务咨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昆山品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17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9%。
持股数量 占本公司总股 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流通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股) 份比例(%)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昆山康舒坦特商务
330,000 0.25 330,000 0.25
咨询有限公司
昆山伟裕商务咨询
330,000 0.25 330,000 0.25
有限公司
昆山品宽商务咨询
690,000 0.52 690,000 0.52
有限公司
(一)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比例
昆山康舒坦特
商务咨询有限 82,500 0.062 集中竞价 按市场价格
公司
昆山伟裕商务
82,500 0.062 集中竞价 按市场价格
咨询有限公司
昆山品宽商务
172,500 0.129 集中竞价 按市场价格
咨询有限公司
4.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5年3月17日至2025
年6月17日),期间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若公
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
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股东昆山伟裕、昆山品宽、昆山康舒坦特、张智伟、袁家红及陈志伟均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张智伟和昆山伟裕36个月内、其他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后依然有效。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
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股东昆山康舒坦特、昆山伟裕、昆山品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志伟、
张智伟、袁家红直接或间接所持优德精密股票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将按
照不低于发行价的二级市场价格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
易平台减持,持股5%以上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锁定期满两年后
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减持,
持股5%以上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单个股东每月通过二级市场竞
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昆山康舒坦特、昆山伟裕、昆山品宽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 三 )上述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 上 市 公司 自 律 监 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 》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