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路通 公告编号:2025-009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贾清、持股 5%以上股东吴爱军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云城”)
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导致被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 、 本 次 权 益变 动 后, 华 晟 云城 及 其 一致行 动 人 将合 计 持 有公司 股 份
27,425,6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71%。截至目前,除本次权益变动受让方外,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未超过 5%,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爱军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 10,226,212 股,占公司总
股本 5.11%。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晟云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吴爱军先生出具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华晟云城被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公
司股份 10,226,212 股已过户登记至吴爱军先生名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华晟云城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共计 10,226,212 股,占公司总股
本 5.11%,于 2025 年 1 月 6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 月 7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阿
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
认书》,华晟云城持有的 10,226,212 股股份由吴爱军先生竞得。详情请查阅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和 2025 年 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090、2025-003)。
吴爱军先生于近期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24)苏 0211 执 109 号之四),法院裁定华晟云城持有的部分公司未设定
质押担保的 10,226,212 股股票归吴爱军所有,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吴
爱军先生之日起转移;解除对华晟云城未设定质押担保的 10,226,212 股股份采取
的全部冻结措施,在解除冻结的同时,立即将华晟云城持有的公司未设定质押担
保的 10,226,212 股股票过户至吴爱军先生名下。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获
悉,华晟云城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已对华晟云城持有的公司 10,226,212 股份作
出司法裁定,华晟云城所持上述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暨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因
执行司法裁定而导致的股东被动减持。因执行法院裁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爱军
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 10,226,212 股,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1、华晟云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数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华晟云城 25,101,283 12.55% 14,875,071 7.44%
贾清 12,550,600 6.28% 12,550,600 6.28%
合计 37,651,883 18.83% 27,425,671 13.71%
注:以上涉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吴爱军先生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数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吴爱军 0 0.00% 10,226,212 5.11%
三、其他事项的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爱军先生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编
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华晟云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吴爱军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4)苏 0211
执 109 号之四);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
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