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2025-02-22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视觉”或“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 年 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
情况说明》。
(四)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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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
告。
(六)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八)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九)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 164 人,可申请可行权数量为 1,491,100 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二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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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 409,900 份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7.05 元/股调整为 17.00 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7.00 元/股调整为
16.92 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
具了相应报告。
(十一)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
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第
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可申请可行权数量为 150,800 份;首次授予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6 人,可申请可行权
数量为 1,071,825 份股票期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第二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由
20.68 元/股调整为 20.60 元/股。同意公司注销 349,275 份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
应报告。
(十二)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由 20.60 元/股调整为
20.52 元/股;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价格由 16.92 元/股调整为 16.84 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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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三)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
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6 人,可申请可行权数量为 108,000 份;首次授予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1 人,可申请可
行权数量为 900,000 份股票期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386,600 份
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
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四) 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二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由 16.84 元/
股调整为 16.79 元/股;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由 20.52 元/股调整为
20.47 元/股。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
具了相应报告。
(十五)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计 24 人,可申请可行权数量为 101,850 份股票期权。同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注销 7,950 份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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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上述行权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十六)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
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16,404 份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律师出
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原因
鉴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三个
行权期 6 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公司拟注销上述 6 人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
计 16,404 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全部履行完毕。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丝路视觉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丝路视觉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
就本次注销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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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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