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2025-01-15
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5-004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
完成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张启发先生(董事长)、张冠炜先生、黎明先生、周健泉先生
独立董事:杨澄先生、陈永先生、曹福成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成员
审计委员会 杨澄(主任委员)、陈永、曹福成
战略委员会 张启发(主任委员)、张冠炜、陈永
提名委员会 陈永(主任委员)、曹福成、张启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曹福成(主任委员)、陈永、黎明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
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程强先生(监事会主席)、唐鑫辉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吴超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未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张启发先生
副总经理:张冠炜先生、何伟谦先生
财务总监:黎俊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何伟谦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刘嘉扬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
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何伟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证券事务代表刘嘉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
证明》。何伟谦先生、刘嘉扬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
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
式如下:
联系人:何伟谦先生、刘嘉扬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323386
传真:0757-87323380
邮箱:heweiqian@chinagmk.com(何伟谦先生)
laugayon@chinagmk.com(刘嘉扬先生)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宝云路 6 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因换届完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少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黄少清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786,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9%。
2、因换届完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昌振先生、曹永军先生、黄
延禄先生在换届完成后离任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独立
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3、因换届完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红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红英女士未持
有公司股份。
黄少清先生、李昌振先生、曹永军先生、黄延禄先生、李红英女士离任后将
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换届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
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
1、非独立董事简历;
2、独立董事简历;
3、监事简历;
4、财务总监简历;
5、董事会秘书简历;
6、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简历
(1)张启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2 月出生,大
学本科学历,化工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张启发先生先后就职于佛山市化工
机械厂、佛山市石湾润华陶瓷厂等单位;2005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佛山市
三水金银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0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
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有机硅专业委员会理事,2018 年 10 月起担任常
务理事;2002 年 1 月与梁可共同创立金银河公司,2002 年 1 月至 2013 年 2 月
历任佛山市金银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佛山市
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市天宝利硅工程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
西金德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佛山市金奥宇智联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安德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佛山市
金蝉天合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启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170,788 股,通过佛
山市宝月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12,218 股。张启发先生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公司董事张冠炜
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冠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12 月出生,本
科,电气自动化专业。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镇泰(中国)工业有限
公司电子研发工程师;2017 年 7 月至今,历任江西安德力企业运营管理办公室
主任、供应链总经理,现任江西金德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和金银河
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冠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80 股,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张冠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张启发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黎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3 月出生,本科
学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8 月,就职于昆
山晋桦豹胶轮车制造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10 年 9 月进入金银河,历任工程
师、技术部长,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和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80 股,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0 股。黎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周健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6 月出生,本
科学历,自动化专业。2010 年 7 月进入金银河,历任工程师、技术部长,现任
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健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健泉先生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简历
(1)杨澄先生,199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2023 年 11 月获得副教授职称。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3 月在广东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其中,2021 年 6 月评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22 年 4 月
至 2023 年 10 月在广东财经大学智能财会管理学院讲师,任院长助理、智能财
务系系主任;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7 月在广东财经大学智能财会管理学院副
教授,任院长助理、智能财务系系主任;2024 年 7 月至今,在广东财经大学会
计学院/智能财会管理学院副教授,任专业学位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澄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澄先生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杨澄先生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资格证书。
(2)陈永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获得教授职称。佛山大学特聘教授(三级)“省级领军人才”;新
能源材料与燃料电池方向 学术带头人;广东省高校创新团队“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关键材料与技术”负责人。曾任海南省“领军人才”“南海名家”和“515
人才”。中国硅酸盐学会固态离子学分会理事,中国仪表功能材料学会储能与动
力电池及其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超级电容器与储能技术专
业委员会委员;曾在美国中佛罗里达大学(2009-2010 年)和日本国立产业技术
综合研究所(2012-2013 年)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研究。科研项目有国家自然基
金(主持 4 项)、863 项目、海南省重点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广东省高校创新
团队项目等 20 余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永先生未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永先生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陈永先生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资格证书。
(3)曹福成先生,197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2015 年获得副教授职称。2023 年至今,任季华实验室(先进制
造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高级研究岗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福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曹福成先生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曹福成先生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资格证书。
3、监事简历
(1)程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9 月出生,本科
学历,化工机械专业。2004 年 1 月加入金银河,历任技术员、机械工程师、业
务代表,现任公司生产总监、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程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2)唐鑫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 月出生,中
专学历。2014 年 7 月进入金银河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天宝利硅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现任佛山市天宝利硅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副总、金银河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鑫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唐鑫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吴超先生,198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获得化学工程师职称。2012 年 7 月至 2022 年 5 月就职于埃肯有
机硅(广东)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至 2024 年 5 月就职于东莞市众邦塑胶科
技有限公司;2024 年 6 月入职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实,吴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4、财务总监简历
黎俊华先生,198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2015 年 9 月进入金银河,历任财务
部长、财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俊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80 股,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黎俊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董事会秘书简历
何伟谦先生,198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金融学专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 年 3 月加入金银河,历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伟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400 股,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0 股。何伟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嘉扬先生,199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
会秘书培训证明。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利幄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交易员;2022 年 8 月加入金银河,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专
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嘉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嘉
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