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体育: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5-02-21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23093 债券简称:金陵转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陵体育”)于
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张家港金陵教育产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教育”)65%的股权转让给陈惠华,转让价格为
1,166.855万元(大写:壹仟壹佰陆拾陆万捌仟伍佰伍拾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陵教育股权,金陵教育将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方姓名:陈惠华
2.身份证号码:3205211974****2610
3.经查询,陈惠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惠华,不存在大额未清偿的债权债务,为金陵教育35%的股东,与公司及
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
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张家港金陵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YCQRU3N
3.法定代表人:陈惠华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兴园路东侧
6.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教育设备、教学用模型及教具、教学专用仪器、实
验用玻璃仪器、文教办公用品、玩具、健身器材、体育器材及配件、人造草坪、
体育场馆设施、塑胶制品、舞台及场地用灯、专业音响设备、舞台机械、机电设
备及零部件、测量仪器、木质家具、金属家具、木地板、电子显示屏、电子器
件、显示器件、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通信设备软件开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
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本次交易完成前,金陵教育的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持股比例 应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比例
金陵体育 65.00% 1,300.00 1,300.00 0.00% 0.00%
陈惠华 35.00% 700.00 673.50 100.00% 100.00%
合计 100% 2,000.00 1,973.50 100.00% 100.00%
9.金陵教育的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498,727.97 37,207,111.37
负债总额 20,745,513.24 20,047,321.88
净资产 19,753,214.73 17,159,789.49
营业收入 15,240,549.64 8,088,241.00
营业利润 -3,816,558.27 -2,593,786.61
净利润 -2,912,532.66 -2,593,425.24
10.其他说明
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结合金陵教育目前经营现状及净资产情况等因素,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
次转让金陵教育65%股权之转让价格为1,166.855万元。
五、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住所为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法定代表人为李剑刚。
乙方:陈惠华 身份证号码:3205211974****2610
丙方:张家港金陵教育产业有限公司,系一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公
司,住所为张家港市南丰镇兴园路东侧,法定代表人为陈惠华。
鉴于:甲方为张家港金陵教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教育”)股
东,持有金陵教育65%的股权,实际出资1,300.00万元,因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
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退出金陵教育,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方。现双
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股份转让等退出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转让股权事宜,双方根据甲方《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于本协议订立后10日内召开股东会就转让公司事项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
议,并完成工商过户等事宜。
第二条:甲乙双方就公司转让股权后公司现有资产与负债处置达成如下分配
方案:
甲方将其持有公司6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166.855
万元,乙方需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甲方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放
弃对公司所有财产的分配权。
金陵教育投资的特定注塑模具(储存柜、课桌椅等)归乙方所有,吹塑、挤
出、注塑设备和吹塑、挤出、其他体育用品注塑模具归甲方所有,详细清单附
后,剩余各负责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若公司转让过程中出现或发生的其他债务随股权转让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承
担责任后,可向乙方进行全额追偿。
本次转让的股权中若有未实缴的部分,由受让方承担剩余实缴的出资义务,
不得向转让方主张任何责任,若股权转让前产生的公司债务需要清偿的。若甲方
承担责任后,可向乙方进行全额追偿。
第三条:双方就转让股权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且按上述分配方案完成资
产分配及股权转让手续后,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再无争议,双方均不得就股权转
让事宜在任何地方提起诉讼/仲裁。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各条款。
2、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同时守约
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护权利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
费、诉讼费、公证费等。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一份均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六、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有利于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陵教育股权,金陵教育
也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