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2-25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02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02 日 25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02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卫国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153 人 , 代 表 股 份
126,277,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股份总数的 26.9359%。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146 人 , 代 表 股 份
7,983,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0%。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4 人,代表股份 123,979,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455%。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5,840,2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58%。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2,298,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9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2,143,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572%。
4.出席或列席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张熙子、李赞。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709,2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6%;反对 52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2%;
弃权 4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15,0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2.8759%;反对 523,0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517%;弃权
4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20,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2%;反对 3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5%;
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26,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5272%;反对 31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991%;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7%。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熙子、李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