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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阿尔特: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2025-02-10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5-008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四期回购公司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就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

意见。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具体

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3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

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和《第四期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 2025 年 2 月 7 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7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98,040,481 股的 0.04%,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每增加 1%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进

展公告。

    3、截至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646,2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回购的最高成交

价格为人民币 12.63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8.7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

民币 85,985,624.9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

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

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的相关条款,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

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

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如下: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并上市,其中,公司副董事长李立忠先生获授 50,000 股,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晗女士获授 3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以截至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 7,646,232

股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13,630,281        2.74%   +7,646,232   21,276,513          4.27%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484,410,200    97.26%     -7,646,232   476,763,968        95.73%
 流通股份
   合计          498,040,481   100.00%         0        498,040,481        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登记情况为准。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股份

价格等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 36 个月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 个

月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

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