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田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5-01-08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亿田智能
股票代码:3009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 299 弄 49 号 1501C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持股比例达 5%以上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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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
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协议转让
尚需深交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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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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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午牛大丰、 指
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受让方、乙方
亿田智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亿田投资、转让方、甲方 指 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权益 指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变动报告书 益变动报告书(二)
指 亿田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88,815 股转让
给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权益
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算公司 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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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备案编号 SZP055
基金管理人 上海午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
91370982MA3R1QWU28
用代码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李光山
管理人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管理人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西路 100 号 6 幢 4 层 411 室
管理人注册资本 壹仟万元整
管理人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22 日
管理人营业期限 2019 年 11 月 22 日至不约定期限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管理人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通讯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 299 弄 49 号 1501C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李光山 男 中国 执行董事、法定 上海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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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总经理
关联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亿田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 5 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
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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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企业价值和战略发展方向的认
可,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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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亿田投资与午牛大丰于近日签署了《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本协议”),亿田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
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88,815 股转让给午牛大丰,转让股份
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总股本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的 5.99%。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
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午牛大丰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8,188,815 5.99%
注: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亿田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数据,且剔除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8,462,691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 1,754,602 股。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双方于近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简称“甲方”):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简称“乙方”):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标的股份
甲方持有公司 53,175,173 股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的 38.90%。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8,188,815 股无限售流通
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99%(以下简称“标
的股份”)。
(三)转让股份的数量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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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25.01 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
204,802,263.15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肆佰捌拾万贰仟贰佰陆拾叁元壹角伍
分,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四)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标的股份过户
1、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分三期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
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期转让价款:本协议签订后 6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
总价款的 80%。
(2)第二期转让价款: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合规性审查确认书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总价款的 10%。
(3)第三期转让价款: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股份过户后 30 个工作日
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10%。
2、双方同意,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标的股份及附着于该等标
的股份之上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3、双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份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
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
、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五)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内,甲方将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履行上市公司股东
的义务并承担责任,促使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循以往经营惯例依法经营,并做
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资产、业务的良好运行。保证上市公司现有的治理
结构、部门设置和核心人员相对稳定;继续维持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关系,以保证
上市公司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过渡期内,甲方应确保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享有股东的知情权。
(六)双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
义务,签署本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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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保证已按乙方要求披露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资料,保证向
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隐瞒、
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甲方对本协议签署日前的事实引发且未向乙方披露(公开披
露的信息视为已向乙方披露)的或有负债、担保、诉讼或其他法律风险承担责任
,如因此导致上市公司或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3)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或其他
权利被限制的情形,不涉及任何权属纠纷。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
义务,签署本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资金
来源合法。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
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
、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
违反本协议约定且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守约方因违约方而承担的全部损失、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
参与异地仲裁之合理交通住宿费等。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款项的,乙方每日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
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且应继续履行付款义务。标的股份转
让价款迟延支付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交
易价款 10%的违约金。
3、双方同意,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深交所未能确认等本协议任
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
约。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盖章及乙方基金管理人上海午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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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
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也不存在就出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
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
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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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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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
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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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
本报告书及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董秘办,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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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上海午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李光山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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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浙江省嵊州市
名称 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亿田智能 股票代码 300911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西路
义务人名 义务人注
基金 100 号 6 幢 4 层 411 室
称 册地
拥有权益 有无一致
增加 减少 □ 有 □ 无
的股份数 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量变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方式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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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8,188,815 股
后,信息披露 持股比例:5.99%(总股本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占剔除
义务人拥有权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增加 8,188,815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增加 5.99%(总股本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拥有权益的股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 不适用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
人是否拟于未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来 12 个月内继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
续增持 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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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18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上海午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李光山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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