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亿田智能 股票代码:3009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 889 号正大广场 212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孙伟勇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陈月华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三:孙吉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四: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 889 号正大广场 20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五: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 889 号正大广场 218 号 股权变动性质: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导致持股数量减少、 持股比例下降;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8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 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协议转让 尚需深交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9 3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亿田智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亿田投资、转让方、信息披 指 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露义务人、甲方 指 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亿顺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亿旺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受让方、乙方、午牛大丰 指 午牛大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权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一) 亿田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 指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88,815股转让给午 牛大丰;亿顺投资和亿旺投资通过集中竞价 本次权益变动 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因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结算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 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3MA2891AB3Q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21日 营业期限 2016年12月21日至长期 法定代表人 孙伟勇 住所 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889号正大广场212号 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 经营范围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 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金融、证券 、期货、保险);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 孙伟勇、陈月华和孙吉平分别持有35%、32%、33%股权 通讯方式 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889号正大广场212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孙伟勇 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嵊州市 否 孙吉 男 监事 中国 嵊州市 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 姓名:孙伟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孙伟勇先生任公司董事长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5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 姓名:陈月华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陈月华女士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三 姓名:孙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无 在公司任职情况:孙吉先生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 68 号 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四 企业名称 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3MA29BFH08U 注册资本 7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4月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伟勇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889号正大广场205号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金 融、期货、债券、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孙伟勇持有48.50%合伙份额、孙吉持有1%合伙份额、公司高 管及核心成员持有50.50%合伙份额 通讯方式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889号正大广场205号 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亿顺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 孙伟勇 男 中国 嵊州市 否 伙人 6、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五 企业名称 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3MA29BFKR81 注册资本 7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4月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月华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889号正大广场218号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金 融、期货、债券、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陈月华持有27.25%合伙份额、公司高管及核心成员持有 72.75%合伙份额 通讯方式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889号正大广场218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亿旺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陈月华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嵊州市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孙伟勇、陈月华系夫妻关系,孙吉系孙伟勇与陈月华之子,孙伟勇、陈月华及 孙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伟勇为亿田投资执行董事,与陈月华、孙吉合计持有亿 田投资 100%股权;孙伟勇为亿顺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亿顺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陈月华为亿旺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亿旺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自身资金需求及财务规划,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减少。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亿顺投资和亿旺投资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 月 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546,193 股,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3、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而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的股份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 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增持或减持其在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亿田投资与午牛大丰于近日签署了《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本协议”),亿田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 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88,815 股转让给午牛大丰,转让股份数量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总股本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的 5.99%。 本次权益变动中,除上述股份转让协议之外,公司控股股东亿田投资及其一致 行动人因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导致信披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亿田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孙伟勇、陈月 华、孙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剔除公司回购专 剔除公司回购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用账户中的股份 用账户中的股份 (股) (股) 数量后持股比例 数量后持股比例 亿田投资 53,175,173 38.90% 44,986,358 32.91% 孙伟勇 3,900,000 2.85% 3,900,000 2.85% 陈月华 4,246,736 3.11% 4,246,736 3.11% 孙吉 4,160,000 3.04% 4,160,000 3.04% 亿顺投资 5,200,000 3.81% 3,774,387 2.76% 亿旺投资 5,200,000 3.81% 4,079,420 2.98% 合计 75,881,909 55.53% 65,146,901 47.65% 注: 10 1、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的数据,且剔除了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内股份数量。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8,396,116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内股份 1,754,602 股; 2、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亿田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数据,且剔除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8,462,691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 1,754,602 股。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双方于近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简称“甲方”):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简称“乙方”):午牛大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标的股份 甲方持有公司 53,175,173 股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的 38.90%。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8,188,815 股无限售流通 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99%(以下简称“标 的股份”)。 (三)转让股份的数量及价格 标 的 股 份 转 让 价 格 为 25.01 元 / 股 , 股 份 转 让 的 交 易 总 价 合 计 人 民 币 204,802,263.15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肆佰捌拾万贰仟贰佰陆拾叁元壹角伍 分,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四)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标的股份过户 1、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分三期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 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期转让价款:本协议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总 价款的80%。 (2)第二期转让价款: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合规性审查确认书后30个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总价款的10%。 (3)第三期转让价款: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股份过户后30个工作日 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10%。 11 2、双方同意,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标的股份及附着于该等标 的股份之上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3、双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份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 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 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五)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内,甲方将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履行上市公司股东 的义务并承担责任,促使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循以往经营惯例依法经营,并做 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资产、业务的良好运行。保证上市公司现有的治理 结构、部门设置和核心人员相对稳定;继续维持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关系,以保证 上市公司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过渡期内,甲方应确保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享有股东的知情权。 (六)双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 义务,签署本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2)甲方保证已按乙方要求披露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资料,保证向 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隐瞒、 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甲方对本协议签署日前的事实引发且未向乙方披露(公开披 露的信息视为已向乙方披露)的或有负债、担保、诉讼或其他法律风险承担责任, 如因此导致上市公司或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3)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或其他 权利被限制的情形,不涉及任何权属纠纷。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 义务,签署本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资金 来源合法。 (七)违约责任 12 1、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 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 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 反本协议约定且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守约方因违约方而承担的全部损失、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参 与异地仲裁之合理交通住宿费等。 2、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款项的,乙方每日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 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且应继续履行付款义务。标的股份转 让价款迟延支付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交 易价款 10%的违约金。 3、双方同意,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深交所未能确认等本协议任 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 约。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方盖章及乙方基金管理人上海午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之 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 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也不存在就出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 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披露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13 七、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 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4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增 持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占剔除公司回 减持数量 价格区间(元/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购专户股份后 股) (股) 总股本比例 2024 年 11 月 366,344 0.27% 26.391-31.20 集中竞价 2024 年 12 月 294,920 0.22% 26.67-35.87 2025 年 1 月 13,249 0.01% 24.69-26.17 亿顺投资 2024 年 11 月 431,100 0.32% 27.35-29.12 大宗交易 2024 年 12 月 228,100 0.17% 28.38-28.59 2025 年 1 月 91,900 0.07% 22.16 2024 年 11 月 369,370 0.27% 26.38-31.07 集中竞价 2024 年 12 月 284,910 0.21% 30.929-35.878 亿旺投资 2024 年 11 月 153,700 0.11% 27.35 大宗交易 2024 年 12 月 213,600 0.16% 27.68-28.38 2025 年 1 月 99,000 0.07% 22.16 亿田投资 协议转让 2024 年 12 月 8,184,827 5.99% 22.20 合计 10,731,020 7.85%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 本报告书及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董秘办,供投资者查阅。 1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孙伟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陈月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三:孙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四: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孙伟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五: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陈月华 2025 年 1 月 8 日 1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 名称 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亿田智能 股票代码 300911 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兴 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盛街889号正大广场212号 孙伟勇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 陈月华 信 息 披 露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 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及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 义 务 人 及 孙吉 其一致行 其一致行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 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伙企 动人注册 动人名称 街道兴盛街889号正大广场 业(有限合伙) 地 205号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 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 街道兴盛街889号正大广场 业(有限合伙) 218号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 有 无 □ 的 股 份 数 不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行动人 量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否 □ 否为上市 是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1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 式 ( 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可转债转股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 动 人 披 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前 拥 有 权 持股数量:75,881,909股 益 的 股 份 持股比例:55.53%(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7月31日数据,占剔除公司回 数 量 及 占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 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 动 后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 息 披 露 持股数量:65,146,901股 义 务 人 及 持股比例:47.65%(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占剔除公司 其 一 致 行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动 人 拥 有 变动数量:减少10,735,008股 权 益 的 股 变动比例:下降7.8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 份 数 量 及 本)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 时间:截至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中拥有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权益的股 方式: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和 份变动的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 时间及方 稀释。 式 20 是否已充 分 披 露 资 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协议转让的出让方 金来源 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是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否 拟 于 未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 来 12 个 月 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内 继 续 增 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 是 否 □ 是否在二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不适用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 否 不适用 □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不适用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21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亿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孙伟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孙伟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陈月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三:孙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四:嵊州市亿顺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孙伟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五:嵊州市亿旺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陈月华 2025 年 1 月 8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