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2-18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5-006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 1028 号中设大厦 B 栋 19
层 1915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中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以下称“股东”)共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0,481,192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264,001,897 股 的
68.36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179,906,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
68.14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 574,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
0.21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6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027,68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 4.55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 11,453,4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 4.33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5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74,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4,001,897 股的 0.2175%。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纪委书记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补选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选举鲍海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9,954,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0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500,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6197%。
表决结果:鲍海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李春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9,948,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0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95,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5724%。
表决结果:李春海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选举程国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9,951,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0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98,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5974%。
表决结果:程国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余洁、张译丹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
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以及列席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