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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联软件: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02-25  

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4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增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
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的要求以及《普联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资金需求和经营规划,公司制定了《普联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
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银行信贷及
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
度性安排,并借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
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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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
经营和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
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30%,且超过5,000万元。

    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四)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果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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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确因特
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
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董事会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第(三)项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现金分红一次。在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
润分配。

    (七)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
会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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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
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
润分配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
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
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会上的投票权。

    四、本规划适用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
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
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本规划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
订时亦同。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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