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普联软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2025-02-25  

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5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
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
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
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
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证券种类、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
格、债券期限、票面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担保事项、转股期限、转
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
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发
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
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
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管、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

                                    1
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
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

   3、签署、修改、补充、批准、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
议、合同和文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
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
要求制作、修订、报送文件等;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
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
宜;

   6、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
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7、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
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的最新规定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
期回报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
宜;

   9、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
架和原则下,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
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
当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2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前提下,除非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可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
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

   以上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如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则前述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