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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拓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2-21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17 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2)。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毕,经此次权益分派

除权除息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87 元/股(含)。回购价

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 年 7 月 9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

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

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8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96%,最高成交价为 1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2.9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78,05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678,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53%(以 2025 年

2 月 21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39,280,000 股为基准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2 元/股,最低价为 9.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0,396,749.00 元(不含交

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实施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

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既定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方面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

      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数量为 1,678,700 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2053%。假设本次回购

      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53,193,900           38.19      54,872,600        39.40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6,086,100           61.81      84,407,400        60.6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39,280,000          100       139,280,000           100


      注:1、本次回购股份的性质属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最终根据其授予对象决定其股份流通
      状态。
             2、本次回购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

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

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