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以现场同步
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邹高,独立董事郑晓曦、刘湘云、张志杰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使用与管理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
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利和荟商业管理(江门)有限公司(拟称,
以下简称“利和荟江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利和荟江门
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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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结合各合作方的实际情况,基于审慎使用
资金的原则,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经慎重考虑并经各合作方友好协商一致,决
定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并注销相关合伙企业。上
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发展战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与
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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